第(2/3)页 这一次。 哥舒力学了个聪明。 将大军散开,以突厥人卓越的骑射能力,有效射杀雁门关守军。 关隘这么长,看你怎么守! 另外,火器的存在,大唐尚不能全军配备。 这一支火器新军,终究是有限的。 耗! 耗尽唐军的火器。 胜利属于长生天庇护的突厥人! “冲!” “杀!” “入关!” “抢唐人!” “抢他们的女人!” “可汗有令,三日不封刀!” 轰隆—— 突厥大军震动了。 尤其是负责攻城的执矢力部和哥舒力部,更加的热血沸腾。 早知道,突厥每逢劫掠,部族中的贵族挑剩下的,才轮得到普通的突厥兵卒。 若是三日不封刀,那可就发了! “长生天庇佑!” “大唐的布这么好,抢他个够!” “抢个大唐白白嫩嫩的娘们回去做奴仆!” “杀啊!” 强盗也只有用这种手段才能激发士气。 但这终究不是勇武之气,不过是一团匪气。 所以,突厥人令中原不堪其扰,但是永远也没能成功的入驻中原。 经过翻译。 火器营的兵卒明白了城下的突厥人在吼什么。 一个个气的咬牙切齿,浑身直哆嗦。 程处默更是神色凌冽的道:“火器营的兄弟们,俺事一个粗人,不懂什么大道理,但是俺大哥说为万世开太平,你们这群兄弟以前是读书人,不是很推崇这句话?” “是!” “为万世开太平!” “开太平!” 火器营好歹也是读书人出身,尤其是经历过李易欢的训练以后,无论是对于军令的指令,还是一往无前的勇气,一点也不输于百战老兵。 自古以来。 为军者,多是军籍,并且世代为军籍,不可更改。 但是,火器营的存在成为了一种特例。 从前,他们是读书人。 此时,他们是军人。 投笔从戎! 不仅仅是和李易欢赌气。 还有书生意气中的豪气! “杀!” “杀!” “杀!” 程处默大声道:“上杀器!” 火器营立即将组装好的大杀器在城墙一字排开。 雁门关的府兵看着那个带着圆盘的铁疙瘩,眼中充满了好奇心。 这个东西好奇怪。 一个长管子,比红衣大炮细多了,但是却比火器营手里的燧发枪的枪管粗一些。 而且,那个巨大的圆盘,被捣鼓了老半天,也不知究竟是什么样的大杀器。 能够被火器营的将军程处默视为杀器的,可见一斑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