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 红烧肉劳军-《明末赘婿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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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咕噜……咕噜……咕噜……”
随着香味越来越浓,大操场的一百号人肚子纷纷叫唤起来,不少人喉头一动一动的,显然是在吞咽唾沫。
不一会儿,孙恒打头,身后跟着十多人下人,每个下人都挑着两个箩筐,香味正是从箩筐里面飘散出来的。
不用多猜,孙恒显然是来劳军并趁机收拢军心的。
孙恒认为,在这个年代,没有什么人心是一碗红烧肉拉拢不了的,如果有,那就再来一碗。
此时一个面黄肌瘦的少年再也忍不住那股子香浓的味道了,他一个箭步冲到孙恒的面前,面色带着紧张,带着憧憬,道:“姑爷,箩筐里面装的是什么?”
孙恒和气的道:“哦,那是红烧肉,你们今天的晚饭。”
“真的吗?红烧肉真的是给我们吃的吗?”少年声音有几分颤抖,显然有些无法置信。
“真的,珍珠都没那么真,不然他们挑红烧肉到这里来干嘛?”
少年激动极了,转头就对人群喊道:“兄弟们,吃红烧肉了!”
他这一声大喊,顿时人头攒动,所有人争相往孙恒这边冲了过来。
即使是那位崴了脚的伤兵,激动之下居然忘了自己的左脚还未痊愈,往前冲还没几步,就“啪叽”一声,摔成扑街。
别怪他们如此激动,那可是红烧肉啊,只听过没吃过的高级菜。
那位崴了脚的伤兵名叫李大安,他倒是吃过一次红烧肉,毕竟他在家丁中武力也算上乘。
上次打退流民,他的战功仅仅排在刘成安之下,战后论功行赏,赏了他一碗红烧肉,那味道绝了,至今还在回味。
不过他虽然武力、战功皆不俗,但是不会做人,得罪人多称呼人少,所以这次刘成安挑人故意没选他。
此时家丁们一个个往前冲,现场乱成了一锅粥,若不是孙恒特地选了高大壮实的下人来挑箩筐,人手一根长扁担,怕是早就被冲散了。
“别挤别挤,全都给我按顺序去排队!”
不得已,孙恒只得亲自出来弹压,要求家丁们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排队。
可明人这时候哪里有排队的习惯啊,就是现代,做核酸检测的时候插队的也大有人在。
“我先!”
“我先!”
“我先来的,凭什么你先?”
“凭我的拳头比你大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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