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不想做网红的音乐人不是好球员-《系统精灵才是真主角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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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呃,或者说直播工作间?

    在【星光系统】的辅助下,最近斯通拥有了一个各方面都做得很优秀的个人网站,并四处打广告,网站内容就是这个时代还没有火起来的‘网络直播’,当然也有‘录播’。

    订阅、打赏什么的都不存在,斯通无法从这个网站得到任何经济收入。

    但是……

    “不好意思,刚才有同学上门,聊些韩国练习生的问题,我重新开始吧。”斯通坐到座椅上,设置好相关设备,看向摄像头,“大家好,这是我‘原创’的新歌,一如以往,音乐版权已申请,大家喜欢的话请将本网站介绍给身边的好友,官方合作邮箱在视频下方——三、二、一!”

    斯通正在演唱的是一首将在后年大火的欧美歌曲。

    显而易见,这是都市娱乐文中的发家套路‘文抄公’,借用重生的优势,在原作者创作出来之前,将其作品捣腾出来,抢先注册了版权。

    这些作品不一定都能获得成功,有些东西需要恰当的人去完成才能爆火,有可能经由宿主这一截胡,原本能爆火的东西最终落得个明珠蒙尘……不过那又怎么样?不曾正儿八经地动脑子费心血写出来的东西,只是在镜头前装模作样的创作,浪费了就浪费了,文抄公是不会心疼的,反正后头还有大量可供抄袭的库存,终究能打造出‘天才xxx’的形象。

    做文抄公不违法不犯罪,操作得当时连原作者都不知道自己蒙受了损失,只要别傻不拉几地触发【抄袭别人短期内即将发表的作品、被原作者气愤地举报、以各种形式装逼、将原作者踩在脚下】这类越过了黄线的支线剧情,也不会恶心到让人连隔夜饭都吐出来。

    至于不道德?

    对的,这永远都洗不干净,但宿主只是个凡人,对他期待过高的人一定是搞错了什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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