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六十章新区划-《登上皇位的我很慌啊!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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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道、府、县、乡分别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。

    道一级设立道府衙门和军区司令部,分管一道的民事和军事事务,两个部门没有统属关系,道府衙门直接对三省负责,军区司令部直接对兵部负责。

    道府衙门一把手一人为司政,二把手三人为副司政,顾名思义,司政就是统管一道政事,三个副司政中有一个来自御史台,相当于监察员,监察一道,一个主管工农商,是司政之下权力最大的官员,另一个则是负责一道的司法。

    司政的本职是组织领导一道的管理工作,名义上是一把手,实际上相当于是朝廷的传声筒和施政监督者,正真的封疆大吏是三个副司政。

    军区司令部则是只负责管理地方驻军的训练和后勤,不能直接干涉地方事务。

    当然,这个不能干涉的禁令要到天帝十年才开始执行,在此之前道府衙门的大部分权力还是在驻军手中。

    同样的,府、县的权利也是在天帝十年后才会全部移交到地方府衙手中。

    府一级设有府治衙门,有府丞三人,一正三副,与道一级的分工相同,正府丞统管一府事务,三个副职分管民事、刑事治安和税务财权。

    府级有军分区司令部,设有团级驻军驻地,军分区司令部直接对军区司令部负责。

    县一级设有县治衙门,设有正副县官四人,一正三副,正县官统筹一县的政务工作,三个副县官分管民事、刑事治安和税务财权。

    县一级有民兵县大队办公室,负责民兵的招募、管理和训练工作,民兵县大队直接对军分区司令部负责。

    乡一级设乡长一人,副乡长两人,分工与县治府衙不同,乡级单位没有治安管理的权限,也没有执法权,只保留代征税款、传达朝廷政策内容、调节地方矛盾、整理记录本乡人口信息等基本职能。

    乡级单位的治安有民兵小队负责,民兵小队平时要协调人员在乡里进行巡逻,民兵小队直属县大队调度。

    里一级即使村级单位,有村长一名和副村长两人,他们不属于朝廷的正式官员或是吏员编制,只拿基本工资,但是享有预备干部的资格,乡里提拔吏员是会从村长之中优先选拔。

    村长必须是驻军或是民兵出身,由县官直接指派,副村长由村民选举产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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