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原来仙女看到人打架,也是会皱眉头的。 容琛盯着季欢,问她:“当时你抬抬手指,就能碾死我。不喜欢我,怎么不踩死我?” 身份悬殊,季欢想踩死他,比踩死蚂蚁还要轻松。 假如她动手,就不会有后面这些年的针锋相对,不会有现在的容琛。 季欢皱眉:“我又不是什么暴君。”“礼仪是用来约束自己,不是用来约束别人的。我不喜欢,不代表我有资格去毁灭。” 她说:“这个世界又不是根据我的喜好存在。” 她的眼神平静坦荡,仿佛理所当然。 她就是这么想的。 她明明有这么做的能量,但她依然能够克制自己的喜好,宽容地对待所有人。 容琛看着她,忽然低低地笑了起来。 “大小姐。”他笑着道:“哥开始觉得你讨人喜欢了。” 季欢:? 谁要讨他喜欢? 更何况他说话时靠得更近,双手撑在沙发边缘,将她整个圈了起来。 是很有压迫感的姿势,让她觉得有些不自在。 在她要皱眉之前,容琛笑道:“作为奖励,我可以解答你的疑惑。” “大小姐饱读诗书,一定听过这句话。”他说:“君子可以欺之以方。” 他说:“你有更高的道德标准,所以小人就可以用你的道德标准来欺负你。” 容琛:“大小姐,不是你不够厉害,是你没有那群小人不要脸。” 董事们为了利益,可以不择手段,对一个年轻女孩用尽阴谋诡计,不顾季氏的利益。 季欢却做不到因为本身的喜好,去苛责打压他们。 季欢若有所思。 她垂着眼睛思考的时候,看起来专注又认真。 容琛难得见到自己这么认真投入的娴静模样,不由纳罕地看了又看。 季欢抬眼,张口却问了个不相干的问题:“那天,你为什么要打吴总?” 容琛:? 他好一会儿才记起,那个吴总是被他揍进医院的变态老男人。 她想了半天,就问这个? 容琛觉得好笑,摊手耸肩。 满脸都是混不吝:“老子想揍就揍,还要有理由?”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