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 错过-《我重生了,她们也是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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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‘麻雀麻雀,同桌李小红没有得一百分也拿到了小红花,李小红说这是因为她爱笑老师喜欢她,所以才拿到的小红花。’

    ‘麻雀麻雀,我不喜欢笑,我也不喜欢小红花了,可是小红花不够,奶奶就不允许我看电视了。’

    小暮之安安静静的在岁月里长大,时光将她雕塑成难得的美人,可是即使这样也没有太多人关注她,因为妹妹可卿更可爱些,也更讨人喜欢些。

    直到在那个下雨的午后小暮之遇见了苏起,遇见了一个会带她到处跑到处吃东西的人,吃小时候在电视上看到的小巷子里的乌冬面,品尝报纸上刊登的淀粉香肠。

    有一天苏起不知道从哪搞了一辆摩托车,于是那一天他们两翘了班,在海珠市最美的黄昏下驶过长长的海岸线,那条海岸线很有名,叫情侣路,两个人在情侣路上和海边的棕榈树一起留下长长的影子,秦暮之用力抱着苏起的腰,她那如瀑青丝被风扬起,她的呼吸柔柔的打在苏起的脖颈上,在那瞬间,秦暮之趴在苏起的耳边,小声的跟夕阳许愿。

    “秦暮之遇见苏起,是这辈子最幸运的事。”

    暮之啊暮之,你怎么能叫人这么爱你。

    现在,在这个将将扬起的盛夏,在秦暮之刚刚二十岁的春末,苏起有幸提前一步遇见了秦暮之的人生。

    二十岁的秦暮之穿着打扮一点都不像是二十岁,倒像是那种还没学会搭配服饰的十三岁女生,她套着一件宽大的卫衣,下身一件洗的发白的牛仔裤,一对老学究的黑框眼睛挡住了靓丽的双眸,可即使是这般低调内敛的打扮,依然藏不住那美人出尘的气质。

    皮肤很白,很有光泽,一看就很健康,露出的一双小手连带着手腕都显得秀气,因为吃饭而不得不摘下了口罩,樱唇粉嫩的过分,因为在吃烫菜,所以鼻尖上隐约出了点小汗珠。

    20岁的秦暮之是她人生中最美的时候,不用任何打扮都会出彩。

    苏起在暮之背后跟了一路,看着她与几个舍友一起并肩来到了食堂,暮之一路上都没有说话,只是左顾右盼的打量着路上的一切,来到食堂后似乎也被琳琅满目的小商铺晃到了眼,左看看右看看陷入了选择苦难症。

    最后有点跃跃欲试的去尝试烫菜,小手捏着那张排队单盯着店铺硬等,也不知道掏出手机消磨一下时间,拿完菜后就老老实实的和几个舍友坐在一起,舍友想尝尝她的菜,夹了几个小香肠,还被秦暮之气呼呼悄悄瞪了几眼。

    眼前的姑娘绝对就是秦暮之了,绝对是自己的老婆,眼下的秦暮之真的太符合苏起心中的形象了,有点执拗,对什么事都有点好奇,有点护食。

    “神经病啊,见到谁就说是你老婆”虽然苏起很不想这么说,但眼前的小暮之真的就是他老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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